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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时顺道旅游,到底算不算违纪?
来源:泾渭数联
发布时间:2025-08-29

最近有读者私信问我:“单位派我去外地培训,结束后想在当地玩两天,自费的话会不会有问题?”

这个问题看似简单,实则暗藏纪律雷区。今天咱们就聊一聊!

哪些情况算违纪?

党纪处分条例早有明确规定:只要沾了公款,哪怕一分钱也不行

比如用公款支付门票、住宿费,或者以培训名义申请经费绕道旅游,这些都是典型的“顶风作案”。

更隐蔽的是“变相公款旅游”,比如某单位组织考察,表面上参观红色基地,实际却绕道5A级景区,最终多人被处分。

但很多人疑惑:自费旅游总该没事吧? 未必!这三种情况照样踩线:

1. 翘掉正事去玩:比如培训期间擅自脱岗,谎称“身体不适”跑去景点打卡,这属于违反工作纪律。

2. 占用工作日:培训结束后,未经批准多请两天假旅游,哪怕自费也可能被认定为“旷工”。

3. 改变行程路线:原本计划去A地考察,却临时绕道B地游玩,即便自费也可能被定性为“借机旅游”。

自费旅游也可能踩雷?

2016年,陕西榆阳区水务局16人考察团就因为“自费绕道旅游”栽了跟头。

他们原本计划参观革命旧址,却在途中集体决定去壶口瀑布游玩,每人自掏100元门票费。

结果呢?队长和书记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!

为啥“自掏腰包”还挨处分?关键在于改变了公务行程

考察路线是提前审批的,绕道游玩本质上是“借公行私”,即便没花公款,也违反了廉洁纪律

更严重的是,他们还在途中饮酒,直接撞上了“工作纪律”的枪口。

类似案例不在少数:四川某考察组自费游览青城山,虽然门票自付,但因占用考察时间被处分;山东某干部借培训之机带家属旅游,违规报销油费,最终丢了官职。

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们:纪律不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

聪明避坑指南:合规旅游的三个“正确姿势”

1. 时间要合规

  • 非工作日:培训结束后恰逢周末,在当地逛逛博物馆、公园,只要不影响返程,一般没问题。
  • 提前报备:如果想多留一天,一定要书面请示领导,说明行程安排并承诺不影响工作。

2. 行程要透明

  • 不绕道:严格按照审批路线执行公务,结束后如需旅游,选择与公务地顺路的景点。
  • 不隐瞒:在报销差旅费时,主动说明旅游行程,避免因“行程不一致”被质疑。

3. 费用要清晰

  • 公私分明:旅游期间的交通、住宿、餐饮费用必须完全自理,连“蹭”单位车都不行。
  • 保存凭证:保留好自费消费的发票,必要时能自证清白。

纪委提醒:千万别存侥幸心理

有人觉得“我又没花公家钱,纪委管得着吗?”纪委查的是公权私用——即便自费,只要占用了公务时间、消耗了组织资源,就可能被认定为“变相违纪”。

2023年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再次强调: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公私界限。从近年案例看,纪委对“隐形四风”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,从“一桌餐”到“变相发福利”,任何擦边球都难逃监督。

出差在外,玩得开心固然重要,但也要守住 “不影响公务、不违反规定” 的底线。毕竟,一次任性的旅行可能让多年努力付诸东流,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。

互动话题: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或困惑,咱们一起聊聊~

案例来源丨榆阳区纪委监委通报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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